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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燃气表费用谁承担?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213


  (记者刘浏)成都城市燃气公司要求住户自愿决定更换超期气表的通知单,在居民和社会各界引起了极大争议。问题的焦点是更换燃气表所需要的196元费用究竟该住户承担,还是燃气公司承担。昨日,省消委向媒体透露,今日上午省消委将邀请物价、工商、质监、建委等部门,以及燃气公司、律师、专家学者、消费者、媒体等10方人士共同讨论“谁为超期气表埋单”问题。

  对于超期燃气表的更换费用,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燃气公司要求消费者埋单的做法,涉嫌利用强势地位强制消费者。消费者交纳的四五千元初装费中,包含了燃气表钱,在通过燃气公司之后已经转化成了包括成本、安装、人工等安装服务费用,而不仅是燃气表的商品成本,因此产权是消费者的说法讲不通。

  省消委秘书长刘亚兵表示,此次通过举行“超期燃气表费用”的研讨会,可以让各方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最终形成相关意见,发出行政建议函。他认为,目前燃气公司声称燃气表产权属于住户的依据仅为该公司单方面制定的合同,“约定产权是住户的”属于典型的格式霸王条款。更换超期燃气表的钱,作为消费者的住户不该掏。

  据悉,省消委目前正计划通过律师团免费为欲状告燃气公司的成都消费者彭先生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