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所有医保医院年内将实现同药同价
[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0/8/24   ]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6205种医疗机构用药,年内将在北京所有医保定点医院(二、三级医院和其他纳入医保的民营医院)实现“同药同价”。

  昨天,北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宣布:北京市2010年药品公开招标完成,共有6205个药品中标。经政府集中采购,上述药价整体下降16%,预计未来一年,可为在上述医院就诊的患者节省药费30亿元。

  招标新政1

  6组各自招标变统一采购

  以往,北京市医疗机构按照其隶属关系,分市属、部属、高校等6个组各自招标。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药品,需在6个组分别投标报价,工作重复,价格在各组中也不完全一致,同城不同价。

  市卫生局药械处处长岳小林介绍,此次政府集中采购药品的一大变革,就是将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六组归一”,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采购平台,统一同品种、同剂型药品的价格。可减少重复投标,也有利于引导企业降价。

  招标新政2

  取消中间商政府对接药企

  中间环节过多,是药价虚高的症结所在。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介绍,去年,政府全额出资组建了统一的非营利性招标平台,进行医疗机构用药的集中采购。首次摒弃了中介招标平台,取消了中介费用,而对投标企业免收任何费用,避免企业将费用“转嫁”到药价中。

  同时,政府统一的采购平台只接受药品生产企业投标,拒绝药品经销商参加,免去了药品从生产线到批发、代理商环节的中间加价。

  招标过程

  两次限价挤压药价“水分”

  为有效降低虚高药价,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还采取三重比对、两次限价等措施,挤压投标药品报价中的“水分”。

  据介绍,招标办公室分别收集整理了驻京部队用药中标价、药品市场(药店)售价、全国15省市医疗机构用药的中标价格,共计80万条药品价格信息,与北京地区的投标药品报价逐一进行比对;并制定投标报价上限和成交参考价,形成两次限价,高出限价者“出局”。

  招标效果

  最迟年底患者用上低价药

  为确保患者顺利用上政府采购的低价药,北京市卫生局要求,最快10月底、最迟年底前,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院(军队医院除外)和医保定点医院,均须按照政府公示中标价采购,并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上述中标药品。对患者的售价,只能按照公立医院现行补偿政策加价7%-15%,不得再与药企“二次议价”或擅自加价。

  驻京军队医院用药招标采购,已由总后卫生部和武警总部单独组织完成。

  不过,方来英表示,北京市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已与总后卫生部和武警总部达成协议,今后,军、地医院的药品采购价格将随时相互比较,“就低不就高”,共同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统一供货价,真正做到患者今后在北京各家非营利性医院就诊,享受“同药同价”,“同药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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