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使用20年后被要求续费 专家建议统一收费
[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1/4/1   ]

    据新华社电 清明节临近,青岛、济南等地一些陵园表示将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成为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公墓管理费该不该收?收费标准是多少?记者调查发现,多个城市都遇到这样的问题。

  公墓要求逝者亲属为墓地续管理费

  近日,青岛百龄园公墓在网上发布的关于续收公墓管理费的一纸通知引起人们的热议。根据公墓发布的收费通知:“百龄园1994年建园,管理费收缴时间因购墓时间和当时规定的管理费期限长短不一,所以二期管理费交纳时间也不一致,根据客户档案记载,2012年底到期的占大部分。”要求到期公墓的逝者亲属明年“五一”后办理续费手续。

  百龄园公墓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续收公墓管理费确有此事。”

  墓地使用年限原则上为20年

  实际上,公墓使用权20年到期要续费的不仅青岛百龄园公墓一家。根据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记者调查发现,包括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管理费的问题。

  “墓地购买费用中包括20年的管理费,是目前各个陵园通常的做法,到期后具体如何收费,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收费是肯定的了。”济南劳动人民安息园销售人员李济莺说。

  专家

  建议出台统一收费标准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按照土地节约使用的原则,设定一个使用期限是有必要的,但是在使用期限之外应该怎么处理还缺乏明确规定,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规范政策,尽快出台统一收费标准,防止一些公墓经营者利用后人祭奠先人的心理漫天要价。

  济南市物价局2010年发布的《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护墓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这一收费标准的执行期为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有专家建议,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殡葬陈规陋习,鼓励采取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促进祭奠方式多样化,树立文明殡葬新风气。

  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强则表示,对于无人认领或不续交管理费的骨灰盒,应出台统一的处理规定,采取集中下葬或立碑方式,体现对逝者的尊重。

  释疑

  1 已经购买了墓地,结果20年后还要再收费,这有点像交“物业费”?

  收管理费因墓地建筑要维护

  回应:济南市玉函山公墓管理所所长孙刚说:“其实把收取的管理费称作"物业费"并不合适,这部分费用并不只是针对墓地的继续使用权,还包括对墓地建筑的维护、卫生和绿化环境的保养等。这些都是墓地的日常工作内容,需要有经费来维持。”

  “陵园收取管理费是与提供的服务是对等的,我们每天都有专门人员擦拭墓碑、打扫墓地周围卫生,还在清明节等节日为墓地鲜花、培土,就是帮助逝者家属尽到祭奠的义务,到期后收取管理费也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李济莺说。

  2 如果墓地20年到期后不再交费,骨灰该如何处理?

  无人认领骨灰会集中安放

  回应:记者采访了山东福寿园、济南劳动人民安息园等多家陵园了解到,目前陵园对于到期后无人认领或不交纳管理费的骨灰,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多采取集中安放的形式,以便逝者亲属日后前来寻找。

  济南市殡仪馆副馆长任军民告诉记者,近年来,无人认领的骨灰盒每年递增,已成为陵园管理遇到的一大难题。殡仪馆都是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跟逝者家属进行联系,督促他们前来认领或取走,但不少逝者亲属地址或电话都变更了,实在联系不上;有的家属干脆就拒绝前来认领。截至目前,殡仪馆内无人认领的骨灰盒有24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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