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注册借贷业务
目前,抵押行业中常见的合法经营模式是典当行和担保公司,而更多的民间借贷则是通过地下钱庄形式出现,“条例的出台实际上就针对地下钱庄,规范引导符合条件的钱庄为中小企业服务,而不是打压。”刘萍表示,希望通过条例,使得民间资本浮出水面,产生积极效应。
采访中,刘萍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未来将允许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开办借贷业务,准入门槛参照今年央行发布的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可能适当放宽。其中关键点在于放贷的钱必须是自有资金,严禁吸收存款,“只借不收”。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符合条件者向银行主管部门提请前置审批,后到工商部门注册。
借贷方
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民
根据草案,民间借贷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民。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具体由双方协商。
“抵押范围的扩大实际上对这两部分人而言是很好的消息。”刘萍解释说,目前我国抵押品全部指向不动产,银行担保贷款70%以不动产为抵押,美国不动产的抵押率仅仅十几个百分点,引起次贷危机的元素才是其中的三分之一,“这么小的比例就能把全世界搅成这样子,我们这么高度集中,一定会产生风险。”
而具体到中小企业和农民,他们手中基本没有不动产,在央行的提议下,物权法第四编全面放开抵押范围,企业可以拿机器、设备、应收欠款等动产做抵押,这实际上为放贷人条例的实施铺平了法律道路。(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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