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煤气
[ 来源:建设部    更新时间:2009/7/14   ]

GB 13612-9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人工制气厂生产的人工煤气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或油为原料的人工煤气经城镇燃气管网输送至用户,作为居民生活、工业企业生
    产和公共建筑用气的城镇燃气。
2.引用标准
    GBl0410.1  人工煤气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
    GB 12206  城市燃气热值测定方法
    GB 12208  城市燃气中焦油和灰尘测定方法
    GBl2209.1  城市燃气中萘含量测定  苦味酸法
    GB 12210  城市燃气中氨含量测定
    GBl2211  城市燃气中硫化氢含量测定
3.技术要求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4.检验规则
  4.1 本标准采样地点应在人工煤气输入城镇燃气管网入口处。
  4.2 人工煤气生产单位(包括馈气单位)均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分析方法执行,并必须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主编单位、上海煤气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贤仁、金石坚、苗树园、刘振华。
本标准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负责解释。

 上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下一篇文章: 气瓶型号命名方法 GB-15384-94
顶部】【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信息
  中石油最大炼化项目事… 
  教育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外交部回应核弹头数量… 
  神十本月中旬择机发射… 
  李克强应约同欧盟委员… 
  6000家机构承诺不接受… 
  广西将正式施行艾滋病… 
  北京人力社保局:建议…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如果您需要我请点我... QQ:630654366
返回首页联系我们会员注册会员登录会员服务回到顶部
皖ICP备05013160号
网络实名:燃气表网 通用网址:燃气表网
服务电话:0551-3448670 传真:0551-3448670 手机:13966768269 E-mail:gmeter@126.com
(C)版权所有:燃气表网 网址:www.gmeter.cn  www.gmeter.com.cn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