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燃气技术与安全管理培训会议召开
[ 来源:日照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9/9/11   ]

  9月8日—9日,市建委组织召开了全市燃气技术与安全管理培训会议。会议主要回顾总结了今年以来的全市燃气安全工作,部署 “国庆”和“十一运会”期间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和《城镇燃气供应服务规范》,准确把握这三个规范的基本内容和操作要点,以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为“国庆”和全运会期间的维稳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省燃气热力办薛希法主任、山东建筑大学田贯三院长等领导、专家应邀参加会议并进行授课,市建委副主任刘仲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仲春对今年以来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今年以来, 全市燃气行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以构建平安和谐燃气热力行业为目标,以安全管理为核心,着力在行业规划实施、燃气设施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燃气行业继续保持了安全平稳发展局面。

  刘仲春要求,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认清形势,强化措施,确保“国庆”和全运会期间的燃气安全。一要抓好燃气行业规划与燃气设施建设。要健全行业规划体系,认真落实《日照市燃气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指导作用,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促进燃气行业科学有序协调发展。要以燃气专项规划为指导,结合我市天然气利用规划,在确保中石化胶州—日照天然气长输管线稳定供气的同时,积极协调推进中石油临沂—日照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建设。要加快建设天然气集中输配工程续建项目。二要进一步强化燃气工程、燃气经营市场、燃气器具安全监管。要依法加强燃气工程审批、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市建委《关于印发日照市燃气工程建设审批程序管理规定的通知》(日建发[2007]26号)等有关法规规定,进一步理顺燃气工程监管体制,抓好燃气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切实加强对燃气工程项目审查审批、施工许可、建设监理、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督。要进一步加强燃气经营市场的监管。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继续以“查隐患、净市场、保安全”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主动会同安监、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要加强液化气站和天然气加气站的经营管理,要下力气抓好液化气市场和汽车加气站的规范运行。要做好燃气器具的安全管理。要依据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进一步抓好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管理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布适合我市燃气气源的经省建设厅审查备案的燃气气源适配性检测结果和合格产品目录。要大力推广使用具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各燃气企业在推行送气工“送气上门”服务的同时,要重点对液化气钢瓶用户和燃气器具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用户正确使用燃气,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抓好燃气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与市安监局联合印发的《日照市燃气热力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日建发[2009]39号),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把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加大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做好“国庆”、全运会、元旦与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燃气安全宣传。同时,从现在开始,在全市开展“庆国庆、迎全运、保平安”燃气入户检查宣传活动。要做好燃气安全培训。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市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坚持并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理保护办法》,抓好《办法》的宣贯和培训,切实提高我市输油气管道监管水平,确保安全平稳运行。要进一步调整充实燃气抢险应急救援预案。要继续坚持企业主要负责人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24小时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刘仲春强调,城镇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希望大家要以对全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杜绝隐患,保障安全,为确保“国庆”和全运会期间的燃气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各区县建设局分管局长、燃气管理部门负责人、全市燃气经营(器具)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以及管道燃气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经理共1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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