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费先生之前半年共用了61方煤气,但前段时间不到两月的煤气用量却是73方,将燃气表拆下送到质监局检测,检测结果是燃气表不合格,而费先生却被告知只能调整他用气量的0.29%,费先生最后还是得缴纳71方的燃气费用。
结果:惠州燃气公司称费先生这两个月之所以煤气用量增多,可能是因为家里人数增多了,导致用气量过多。至于检测到的燃气表误差,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两个月不到用了73方气,比我半年一共用的煤气量还多,这怎么可能。”市民费先生在横江二路附近住了四年,11月房东提出要装修房子,费先生便搬了出来。上月底,费先生准备付清燃气费用时,竟然发现不到两个月,他们却用了73方的气。11月26日,费先生让燃气公司的人来将燃气表拆下,自己送到了博罗县质检局检验。“你看,上面写得清清楚楚的燃气表不合格。”在费先生给记者出示的这份燃气表误差检定记录表上,记者的确看到了不合格的字样。
“燃气公司说表的误差超出了0.29%,他们就返还多出的0.29%,我用了73方燃气,这样一算,只返还我1点几方的燃气,最后还是我还要交71方气的钱。”费先生认为,现在已经有报告显示了燃气表不合格,还要多交那么多钱不合理,“我家里有4个大人,3个小孩。8月份又生了一个小孩,可能用气量是要高一点,但也不至于这么离谱吧。我以前最高的时候也才用18方。”
惠州燃气公司安检队主任杨先生回应:0.29%这个数字,并不是公司随意给的。因为国家有规定,使用中的煤气表检测时,允许的误差值是±4%,现在费先生煤气表检测出来,有一个点达到了4.29%,超出的0.29%,公司就会根据检测出来的结果,调整误差值。“费先生这段时间用了73方气,可能是由于他家来了比较多的人,又生了个小孩,所以增加了用气量。”如果费先生对费用有异议,也可以让房东写个申请,交到燃气客服中心,会有专门的人员受理,公司也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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